福建中医师承和专长医师考试(15号令新专长,直接核发执业资格)申报条件,以《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》(闽卫规〔2023〕1号)及2024—2025年度报名通告为准 ,核心分师承类、多年实践类,同时明确指导老师/推荐医师要求和高频合规要点,推拿/正骨方向申报需重点关注外治相关规定。
一、通用基础条件(两类均需满足)
1.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身体条件胜任中医诊疗工作 。
2. 在福建申报,且长期临床实践地在福建 。
3. 申报方向为内服方药类或外治技术类(推拿/正骨选外治),确定3-5个病证,全程材料需紧扣。
4. 无严重失信、医德问题及相关违法违规记录。
二、师承类(5年跟师)申报条件
1. 在福建省内医疗机构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(按年度报名通告的截止日期核算) 。
2. 对某类病证诊疗方法、技术安全、疗效,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。
3. 由至少2名福建省内注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(不含指导老师) 。
4. 福建补充要求:每周跟师学习有实质记录(法定长假等特殊情况除外),需提交完整学习笔记、临床实践记录 。
三、多年实践类申报条件(二选一)
1. 路径一:有医术渊源,在福建省内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指导下,连续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满5年 。
2. 路径二:《中医药法》施行前(2017年7月1日),已在福建连续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满5年(无指导医师也可,但需证明医术渊源) 。
3. 核心要求:诊疗方法、安全、疗效,获患者广泛认可;需2名福建省内注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。
四、指导老师与推荐医师硬性要求
指导老师(师承类必备)
-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,临床工作满15年,或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。
- 同时带徒不超过4人(仅限15号令师承) 。
- 需与学员签订跟师合同,完成公证备案,全程指导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。
推荐医师(两类均需)
- 必须是福建省内注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,与申报者专长专业相关 。
- 当年推荐人数不超过规定上限(福建多为每人每年不超2人),需如实出具推荐意见书并签字盖章。
五、福建专项补充与常见误区
1. 外省《中医(专长)医师资格证书》持证人:在福建注册执业不满5年,需按福建规定重新申报考核(2024—2025年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) 。
2. 年限核算:按报名通告明确的截止日期计算,连续满5年是核心,中断需重新累计。
3. 外治类重点:推拿/正骨申报需额外提交安全风险防控方案(如异常情况处置流程),考核重点核查操作安全。
六、与52号令(传统师承/确有专长)的区别(避免混淆)
- 15号令:考核通过发《中医(专长)医师资格证书》,可直接注册执业,限定专长范围。
- 52号令:发出师/确有专长证书,仅作为报考中医执业助理医师的条件,非直接执业资格。
七、地区申报实操提示
1. 实践地认定:以XX市长期执业的医疗机构或户籍/居住证所在地县级卫健部门为申请入口 。
2. 材料重点:师承类需备齐跟师合同、公证备案材料、5年学习/实践记录、指导老师评议;实践类需提交医术渊源证明、5年实践佐证(如患者推荐、居委会/村委会证明)。